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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实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表时间:2023-10-18 17:5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B-2023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实验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31 09:30:00,更正为:2023-11-0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31 09:30:00,更正为:2023-11-03 09:30:00。

1.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10-31 09:30:00,更正为:2023-11-03 09:30:00。

2.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10-31 09:30:00,更正为:2023-11-03 09:30:00。

3.新增其他商务需求 :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报价方式

1.投标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货物、制造、包装、送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保障等一切支出,并包含关税等所有的税费。 2.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方式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投标下浮率在0~100%。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100%,也不得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的,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各品种数量在采购时根据采购人需要,以实际采购的试剂的种类和数量为准。 4.结算费用=单项限价*(1-下浮率)*实际发生量。

2

合同签订要求

釆购合同由中标人与釆购人双方签订,签订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3

交货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2、中标供应商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附带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中标供应商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4

配送要求

配送产品不分节假日,一般情况配送72小时内送达,紧急情况配送在24小时内送达。中标人应安排值班人员以满足采购人的订货需求。

5

产品有效期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送货产品的有效期限半年以上,破损退换,近效期退换。

6

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检验使用需求的配送能力。一旦中标,不论招标人采购规模大小,均应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配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产品的供货资格。 2)送货产品必须按中标产品执行,送货时清单必须是电脑打印出库单,并具有品种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单价、数量、金额生产批号、有效日期、注册证号,保证所提供的试剂和耗材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3)中标供应商务必为招标方提供无偿产品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现场培训学习。

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检验试剂及耗材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 2)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合格检验试剂及耗材,并能够按照检验试剂及耗材投标时填报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效期及时供货。 3)(试)字号的产品,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4)投标产品注册证及批件文件,其到期时间必须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以后,否则为无效资质文件(药监部门网上公告同意延期的除外)。在采购期开始之日以后发现投标人如销售不在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人在所投包号的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每个包不少于1/2主要产品的授权书(指单价较高、用量较大的部分),部分产品的授权书和注册证书须在采购周期中供货前提供,如无法提供合格的产品授权书以及注册证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高凉路市疾控中心大楼

联系方式:13286971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鸿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西平北路291号5楼501房

联系方式:0662-313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刘花

电   话:0662-3133288

广东鸿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